标准跑道全长为400米,应由两个平行的直道和两个半径相等的弯道组成。除草地跑道外,跑道内侧应用适宜材料制成的突沿加以分界。突沿高约5厘米,宽至少5厘米。如因举行田赛项目比赛而需临时移动突沿的一部分,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原突沿位置并放置塑料锥形物或小旗,其高度至少20厘米,间隔至多4米。本条款同样适用于障碍赛跑中运动员从主跑道转向跨越水池所跑的那部分跑道。对于没有突沿的草地跑道,应用5厘米宽的线条标出跑道内沿,还应以5米间隔设置小旗。为防止运动员踩线,应将小旗放在线上,向场内倾斜,与地面成60度角。小旗规格约25X20厘米、旗杆长45厘米最为适宜。
1、应在跑道内突沿以外3外厘米处测量跑道长度。如无突沿应在标志线外沿以外20厘米处进行测量
2、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每名运动员应占有一条分道,分道宽最小为1.22米,最大为1.25米,分道线宽5厘米,所有分道宽应相同。应按上述第2款的规定测量第一分道的长度,其他分道的长度应在内侧分道线外沿以外20厘米处进行测量。
3、跑进的方向应为左手靠内场。分道编号应以左手最内侧分道为第1分道。
4、在规则第12条的国际比赛中,径赛跑道应设8条分道。
5.跑道的左右倾斜度最大不得超过 1: 100,在跑进方向上的向下倾斜度不得超过1 :1000。